[领域][杂文]过于沉迷游戏确实不好 但也轮不到杨叫兽的“帮助”
近几天,除了来自奥运赛场的实时“战况”之外,朋友圈还被一位名叫杨永信的“网瘾医生”刷了屏。
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?这头衔也是醉人
这位“杨医生”的微博认证是“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”、“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”。
他创办的“网瘾”治疗中心有着近乎神奇的治疗效果——仅用40分钟,就能让一个顽固倔强的“网瘾”少年,变成对父母百依百顺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杨永信也因此被许多忧心忡忡的家长当作救世主,希望孩子能在他的治疗中心绝境逢生。
而该中心的主要治疗方法,是听上去就令人毛骨悚然的电击疗法——电击“网瘾”少年的太阳穴,直至其疼到答应立刻承认错误,立刻向父母道歉为止。
有病是得治,但“网瘾”是病吗?
在互联网尚未普及的年代,“网瘾”是由美国的精神科医生IvanGoldberg杜撰出来的疾病。
之所以是杜撰,是因为在今天精神医学国际通用的诊断体系《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要点(ICD)》和《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(DSM)》均没有将“网瘾”定为精神疾病。
即便是我国的诊断标准——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》也没有将“网瘾”认定成为精神疾病。
再让我们看看什么是“瘾”。“瘾”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特别深的不良嗜好,也泛指对某项事物的特殊兴趣、癖好,比如烟瘾、球瘾、看书上瘾等等。
按照字典的解释,各种出于浓厚兴趣而花费大量时间去做的事情都可以叫做“瘾”:我喜欢与人交往,所以有“社交瘾”;我喜欢打球,所以有“球瘾”;我一天上网超过9小时,查资料、刷新闻、谈合作,如果这些都认定是病,那也未免太滑稽了。
事实上,2008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陶然主持制定的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曾经通过专家论证。但2009年国家计生委省委(原卫生部)认为“网瘾”的定义并不确切,不能作为临床诊断的精神疾病。
如果按照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中的规定:日均上网时间超过6个小时,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,就可诊断为网络成瘾。然而,结合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,此标准恐怕也已经过时了。
杨永信的电击疗法,为啥能戒“瘾”?
首先,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,电击疗法本身确实无罪。
电击疗法又称电休克疗法或电痉挛疗法,适用于其他治疗措施(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)无效的严重抑郁症、精神病,和伴有严重精神症状的癫痫病患者。
这种治疗进行之前,医生会给患者使用麻醉剂和肌肉松弛剂、以避免通电后出现抽搐、肌肉颤动、骨折等并发症。
作为精神科最常用的非药物治疗措施之一,电击疗法可有效控制患者的精神症状,副作用较药物更少,但它必须在专科医院由专科医生实施,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症,以免发生危险。
其次,杨永信所使用的电击疗法,从操作层面却是错误的。
电击疗法仅适用于有严重自杀倾向、暴力倾向的重度抑郁症和精神病患者,而不是所谓的“过度上网”的孩子或玩家。更重要的是,在电击之前,杨永信并没有使用任何麻醉剂或肌肉松弛剂,这导致孩子们在电击的过程中出现剧烈的抽搐和疼痛。
必须要在此强调的是,电击疗法需要在专科医院实施,而不是所谓的“网瘾”戒断中心。事实上,早在2009年7月,国家卫生计生委(原卫生部)就已经在网站上下发了《关于停止电刺激(或电休克)治疗“网瘾”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项治疗。
被神化的“网瘾治疗” 其实就是“厌恶治疗”
“网瘾电击疗法”产生奇效的原因,并不在于电击本身,而在于“厌恶感”——将孩子过度上网的行为与电刺激联系起来,并通过多次电击的方式建立条件反射。一旦孩子想要上网,脑中就会立刻浮现被电时的痛苦,念想自然就断了。再加上杨永信所使用的威逼、恐吓、洗脑等“方法”,短时间内“驯服”一个喜欢上网的孩子绝非难事。
这种方式在生活中也被经常使用,比如为了帮婴儿断奶,母亲会故意在乳头上涂抹苦味剂。
可是,如果孩子因为电击治疗操作不当而健康受损,或者从此在性格上产生偏差,那岂不是得不偿失?
作为玩家,我们当然对于这种“先妖魔化网络和游戏,然后再以此牟利”的人感到不齿;作为媒体,我们却必须保持克制,避免过度的引导舆论。无论如何,相信各位看官都能够得出自己的看法。
过度沉迷游戏确实不好,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,帮助孩子的手段多种多样,杨永信绝对不是父母唯一的选择。